扬州市邗江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转发我区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第十六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科技局扬科高[2005]24号文转发省科技厅[苏科高(2005)279号]文《关于认定江苏省第十六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定》精神,我区扬州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扬州纪元纺织有限公司、扬州三源机械有限公司和江苏飞龙电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第十六批高新技术企业,现转发给你们,希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科技开发的投入力度,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保持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管理规定,须按统一要求定期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考核,每两年复核一次,对达不到标准的将撤消其认定。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抄报:分管区长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经贸局,沙头、方巷镇政府、企管站,存档。

 

[发布时间: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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