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我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这是扬州市首家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的企业,也是我区企业第一次获得这一殊荣。
此次试点工作为期三年,在此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试点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指导、人员培训、专利战略研究、专利信息收集利用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且还将协助试点单位组织一定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交流会,进行经验总结,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该企业被确定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注重知识产权工作的充分肯定。通过试点工作,该企业必将会取得跨越式的发展,逐步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